垫江县市场监管局“五举措”推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工作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6-09-21|来源:垫江县发展改革委|专栏:重庆动态

垫江县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基层所贴近市场、直面主体的优势,将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理念深度嵌入日常监管全流程,推动监管方式从无差别、粗放式向精准化、差异化转变,切实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一、强化信息归集,夯实信用画像数据基础

抓好市场主体基础数据的归集。一是系统内数据“应归尽归”,将各业务条线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抽查检查、行政强制等涉企信息及时归于企业名下。二是系统外数据“能联尽联”,通过数据共享机制归集其它行政部门涉企信息,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确保数据实时更新、全面覆盖。

二、技术赋能,动态调整信用风险等级

依托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利用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综合企业规模、经营状况、监管执法信息、投诉举报信息等核心指标,科学划分风险等级,根据信用风险状况将市场主体分为A、B、C、D四个等级,实现信用风险状况精准画像。

三、分级施策,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

依据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对A类低风险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探索实施非现场检查等宽松监管举措,做到“无事不扰”;对B类企业按常规比例和频次开展抽查;对C类企业实行重点关注,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D类高风险企业实行严格监管,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必要时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同时,推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有效运用,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根据不同的分类结果差异化设定抽查比例,切实提升监管效能。

四、融合应用,推动专业领域常态化监管

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的基础上,采取指标融合、结果叠加、结果融合等方式构建专业领域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以食品生产环节为例,采取风险分级和信用分类结果直接融合的方式,综合得分由食品生产监管领域风险分级结果(权重80%)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权重20%)加权计算得出。依据综合得分,将企业划分为 A、B、C、D 四个等级,其中 A 级为低风险、高信用企业,B级为较低风险、较高信用企业,C级为较高风险、较低信用企业,D 级为高风险、低信用企业,实现专业领域精准监管。

五、广泛宣传,营造诚实守信社会氛围

多渠道广泛宣传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政策、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标准和差异化监管措施。结合日常监管巡查,上门向经营者解读信用风险分类分级评分标准,帮助信用等级较低的经营主体分析薄弱环节。对信用风险较高的经营主体及时发送风险预警,引导其合法合规经营。通过正向引导和警示提醒,强化企业信用自律意识,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化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推动信用分类结果在监管中常态化运用,不断提升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和公平性,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

   

图为日常监管实地走访中,执法人员向经营者普及诚信守法经营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