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深化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证明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9-18|来源:重庆发改微信公众号|专栏:政策解读

2026年8月19日,重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进一步深化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证明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信用代证”工作。为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现对相关政策作出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各类信用主体在办理行政审批、招标投标、企业融资、申请优惠政策等事项时,常常需要到多个部门开具有无违法违规证明,环节多、时间长、成本高。202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5〕22号),提出“大力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2025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国家数据局关于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通知》(发改财金〔2025〕565号),要求各地区全面推进“信用代证”工作。

2024年11月,我市已先行试点企业上市版“信用代证”。为落实国家“应替尽替”要求,在原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拓展适用对象、替代领域和应用场景,市发展改革委起草形成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适用范围、重点任务和组织保障三部分核心内容。

第一部分为适用范围。明确“信用代证”指基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渝悦·信用”应用)归集的各领域违法违规信息,形成专项信用报告,替代多个行政机关单独出具的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专项信用报告涵盖金融、教育、市场监管等47个领域的行政处罚(含简易程序)、行政强制、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刑事裁判(犯罪记录)等违反法律法规相关情况的信息,适用于行政审批、招标投标、企业融资、申请优惠政策等应用场景。

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各单位归集完善本地区、本领域各类信用主体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的违法违规信息。二是搭建高效便捷服务体系。依托“信用中国(重庆)”网站、“渝快办”中“渝悦·信用”应用迭代完善线上服务渠道,并在各区县政务服务大厅开设线下服务窗口,为信用主体提供查询、下载、咨询及真实性核验等服务。三是全面推进应用场景落地。各单位积极引导信用主体开具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证明材料,若信用主体提交的专项信用报告已涵盖所需核查的违法违规信息领域,可用其替代相关证明,并同步推动专项信用报告跨地区互认共享。

第三部分为组织保障。提出了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数据质量与安全保障机制以及培训宣传机制等三项保障措施,旨在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信用代证”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三、专项信用报告的应用

《实施方案》的核心落脚点在于推动专项信用报告的广泛应用。在政务服务领域,将专项信用报告纳入全市统一证明材料清单管理,信用主体在办理适用事项时只需提交专项信用报告,即可免于逐一开具无违法违规证明,实现“数据多跑路、主体少跑腿”。同时,积极引导专项信用报告向更多市场活动和公共服务领域延伸,鼓励在招标投标、融资授信、申请优惠政策、评优评先等场景中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传统的无违法违规证明,让信用数据切实转化为企业和群众的办事便利与发展红利,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